旧版入口     联系我们    
典型示范
当前位置: 首页 >> 思政教育 >> 典型示范 >> 正文
  •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学生评奖评优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2年02月08日 00:00
  • 各学院:

    为做好2008-2009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年奖学金评定的事项

    1、学年奖学金的成绩计算按2000年12月教务处印发《关于新的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第一条中的学生学习平均成绩计算公式计算(见附件1)。

    2、学生体育成绩计算请参照体育部《关于体育成绩在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作用的意见》(见附件2)和《体育分数有关事项》(见附件3)的有关规定执行。

    3、 2009年9月转专业学生其奖学金评定在原转出学院评比;2008年9月已转专业且因为课程设置不同而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学制延长一年),2008-2009学年奖学金将不再评定。

    4、其他要求按2007年印发的《温州医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二、关于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评的事项

    1、校级学生优秀党员按校级单项奖标准加分。

    2、因个人演讲、唱歌、跳舞、体育等特长获奖的学生,可根据《温州医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评办法》第八条第九款规定给予加分。

    3、集体荣誉除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级、文明寝室可按集体荣誉标准加分外,其他集体荣誉称号获得者可根据《温州医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评办法》第八条第九款规定给予加分。

    4、先进班级按各学院(部)班级数的20%比例评选。

    5、文明寝室按各学院(部)寝室数的10%比例评选。

    6、学校有关部门(宣传、团委、教务、保卫等)提供的在配合部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名单可作为单项奖评选的参考人选。

    7、其他要求请参照《温州医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评办法》执行。

    三、关于三好学生评比的事项

    请按《温州医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具体要求

    1、评奖评优具体流程及材料递交说明:

    (1)评奖评优流程: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完成 将学生综合成绩统计排名汇总表(业务成绩、思想品德分、总成绩、名次等内容)及附件4中的7类表格(奖学金汇总表、三好生及单项奖汇总表、奖学金名单、个人单项奖名单、三好生名单、文明寝室名单、先进班级名单)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稿、书面稿) 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将对奖学金获得者、校级荣誉的获得者给予发文表彰 发放奖学金及先进班级奖金(先进班级给予班级200元奖励,单项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但不发奖金)。

    (2)材料递交流程:学生填写学年鉴定表(按学号整理, 用于存档,务必要求学生将2008-2009学年的奖惩情况填写在“学院级以上奖惩情况”栏目) 辅导员鉴定 学院党总支意见 送交学生处档案室。

    (3)需提交材料清单:①学生综合成绩统计排名汇总表;②附件4中的7份汇总表(电子稿发至xsc@wzmc.net);③学年鉴定表。

    2、各学院须将各类获奖材料于10月23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校预计11月份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奖评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考评工作。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九

相关链接:
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
邮编:325035
邮编箱:xsc@wmu.edu.cn
Copyright ©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技术支持:麦拓信息技术

温医大学生处